2009年5月2日 星期六

IDAHO 2009 第5屆國際不再恐同日(香港區集會)

第5屆國際不再恐同日(香港區集會)

《基本法》第39條訂明香港特區必須遵守國際人權公約。聯合國《經濟、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》委員會早在2001年的審結中亦促請香港特區「禁止有關性傾向歧視的行為。」繼性別、殘疾、種族歧視條例落實後,港府已無法再迴避不同性傾向歧視這項陷於水深火熱的議題。開放多元的公民社會是需要包含不同性身份、不同文化聲音、不同家庭背景及不同生活選擇的人。
過去一年,是本港同志及支持平權人士最哀傷的一年,是充斥性傾向歧視的一年!《家暴條例》修訂被一拖再拖、《淫審條例》修訂威脅社群資訊流通、城巴因「影響形像」為理由拒租、道德塔利班發動人海戰略,針對服務同志的非政府組織去作出投訴 -- 令壓力團體服務上自我審查、劃圈自限,難為同志的長遠福祉作出規劃。這種非理性的、煽動仇恨的宗教霸權,我們受夠了!

今屆主旨:
1. 促請港府立即為性傾向(及性別認同)歧視立法
2. 打倒歧視怪獸‧反對白色恐怖‧還我同志平權


日期:2009年5月17日(星期日)
時間:下午(集合時間稍後公佈)
地點:港島區(稍後公佈)
活動詳情:圍堵立法會、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


國際不再恐同日(香港區)籌委會成員:
還我本色(聯席)、香港女同盟會、午夜藍、香港十分一會、香港性學會、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、香港同志特區

公開呼籲:
誠徵奇人異士任何形式演出,表達你對種種歧視同志、抹黑曲解等怪現象的任可形式演出,包括諷刺街頭劇、淫詩吟詩、載歌載舞等、請立即與我們聯絡。
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