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0月9日 星期四

「立法會2008開學禮家課冊」附件

還我本色「立法會2008開學禮家課冊」行動新聞稿之三份附件

附一:「還我本色 」十項性權家課冊內容

1. 推動《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平等機會法案》
推動《性傾向及性別認同平等機會法案》是為了保障不同性傾向及性別認同人士;避免因其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受到歧視、騷擾及嚴重中傷而制定的法例;以規管政府、公共機構、私人機構、宗教團體及個人不能在下列範疇作出歧視行為:僱傭、教育、醫療、房屋、稅務、入境、文化、刑事條例、社會服務、頒授專業資格、以及貨品、服務和設施等的提供。

2. 支持《家庭暴力條例》必須保障同性同居關係
要求勞工及福利局盡快提交修訂草案,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,並支持將同性同居伴侶納入《家庭暴力條例》的保障範圍,提供最基本的人身安全保障。

3. 落實性工作非刑事化
性工作是工作,賣方自願,買方甘心,其中無人受害,故不應構成任何罪行。雖然現時「賣淫」並非犯法,惟有不少法律阱陷圍繞著性工作,如:「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維生」、「經營賣淫場所」等等,對性工作進行無理打壓,故應朝著性工作非刑事化的方向,將惡法廢除。

4. 承認跨性別人士有權更改法定性別
政府應予以認同,並協助更正一切載有性別之文件及檔案,例如出生證明書的性別等。

5. 爭取同志伴侶權益
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明顯是一項異性戀特權制度,享有著非婚姻人士不能獲得的多項社會專有福利,例如聯名申請公屋和居屋、共同報稅、強積金受益人為配偶、公務員配偶醫療福利、於伴侶昏迷時替對方簽名做手術、承繼遺產、工業身亡賠償、合葬、領養、幫對方購買保險(投保人為自己,受保人是對方)等等。我們要求透過不同的相關法案通過,結束二等公民的對待,讓社會更公平更和諧。

6. 廢除遊蕩惡法
遊蕩罪定義含糊、易被警權濫用,嚴重侵害人權,致使弱勢社群,如性小眾等動輒得咎,尤以男同志社群,變裝者首當其衝。此等惡法,必須將之廢除。

7. 要求刑事條例同等對待不同的性傾向
我們認為所有自願性的性行為不應被定罪。我們歡迎2007年終審法院裁定:同性性行為的同意年齡應與異性性行為的同意年齡相同─16歲;並裁定香港法例第200章<刑事罪行條例>第118條對同性性行為同意年齡定為21歲的不公平要求是違反基本法以及違憲的。可是,就刑罰方面,於過去一年裡,我們發現在眾多與16歲以下人士發生性行為的案件裡,法院對同性性行為的判刑明顯較異性性行為的判刑為重。而律政署亦將同性性行為的案件則全部交由高等法院審理,比異性性行為的案件審理法院高;保釋方面也有較差的待遇。
我們要求修正已違憲的法例,使同性性行為與異性性行為在法律上應該獲得同等對待,在判刑與待遇上亦應該相同和互相參考。

8. 檢討並重新制訂淫審制度
有關當局及議員在重新制訂淫審制度前,先要肯定市民有多元性權及表達的權利,並透過深入討論及廣泛諮詢以得出對「不雅」及「淫褻」的評核準則。
此外,初審過程必須公開進行並要清楚闡明評級背後的理由或考慮因素;作者及出版人的伸訴及上訴渠道亦要增加,例如答辯人可引用專家(如性∕別研究、藝術、人權、文化研究等)意見及傳召專家證人。審裁員的組成必須更為多元,例如在不同的性別、年齡、職業、學歷、宗教等方面的比例要有所平衡。

9. 保障互聯網的自由空間
在未有相關及能切合現時互聯網應用的法例出現前,警方及司法機構不可濫用權力將網民入罪。 如果訂立相關法例,則應建立在尊重人權及私隱權的基礎上。

10. 反對《性罪犯名冊》
《性罪犯名冊》嚴重侵犯人權和私隱,並違反司法精神、法庭定罪和罪犯更生多項原則,令部份罪犯不公平地終身受罪,應反對此建議。



附二:開學禮各同學(議員)表現

態度勤巧至友善
直選班:劉慧卿、黃毓民、李卓人、梁國雄
功能班:張國柱
表現:主動上前了解「性權科」的課程及內容,態度勤功,堪為學生典範。

態度尚良(行為包括短談、快速收下家課冊即閃)
直選班:何秀蘭、余若薇、陳淑莊、梁家傑、鄭家富、李永達、李華明、甘乃威、黃國健
功能班:張文光
表現:雖然表現對「性權科」不大關心,當「家長」上前解說課程時並無拒絕。

「喜出望外」,前來關注
直選班:馮檢基
功能班:陳茂波
表現:雖向來於「性權科」的成績不佳,但仍肯主動上前了解,甚為可喜。

恐性同學 (行為包括退回家課冊、閃避暴走)
直選班:梁美芬、陳鑑林、黃成智、涂謹申、王國興
功能班:方剛
表現:當「家長」給予「家課冊」時,不是立即閃避就是將「家課冊」退回,態度差劣。

失蹤 或 缺課
直選班:李慧琼、陳克勤、曾鈺成、葉劉淑儀、張學明、劉江華、譚耀宗、何俊仁、梁耀忠、陳偉業、湯家驊
功能班:何鍾泰、李國寶、吳靄儀、梁劉柔芬、霍震霆、黃容根、劉皇發、張宇人、石禮謙、劉健儀、李鳳英、黃宜弘、李國麟、林健鋒、梁君彥、劉秀成、黃定光、詹培忠、林大輝、陳健波、潘佩璆、譚偉豪、謝偉俊、葉國謙、葉偉明、梁家騮
表現:截至早上十一時,還未見其蹤影,於「性權科」無心向學,「還我本色」將因材施教。



附三:「還我本色」簡介

「還我本色」是由一眾關心「性權」 的人士、學生組織及民間團體(彩虹行動、香港十分一會、香港女同盟會、香港性學會、香港彩虹、午夜藍、女同學社)所組成的陣線。最初由一次「關注16歲以下肛交案」的吹水會後成立,持續每個星期開會跟進有關案件及支援有關朋友;及後得悉維護家庭聯盟又再度於明報登廣告,舉辦了一次回應行動;在立法會選舉前,關注「民主黨左右逢源」事件及進行「短片上網行動」訪問候選人六條性權問題,現持續關注法改會推出「性罪犯名冊」,之後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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